重慶嚴控國企高風險投資 首次涉高風險業務需報批
單筆大額交易或者期限較長的交易,必須要由第三方進行風險評估
圖形 王若靜 制
華龍網訊(記者 陳柯)昨日,記者從重慶市國資委獲悉,國資委已向市屬重點國有企業發出了《重慶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加強市屬國有重點企業高風險業務監督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嚴控非正常貿易背景下的期貨、期權、委托貸款等高風險投資。單筆大額交易或者期限較長的交易,必須要由第三方進行風險評估。
三類高風險投資將嚴控
近年來,國際經濟環境不容樂觀,大型央企海外投資失利的消息頻頻傳出,國務院國資委也多次發出嚴控國企高風險投資的警示。
昨日,據市國資委有關人士透露,此次下發的《通知》中,相關的管控主要涉及到國企非正常貿易背景下的期貨、期權、遠期、掉期、外匯買賣及其組合產品等;委托貸款;從二級市場購入的以賺取差價為目的短期(一年以內)持有的股票、債券、基金以及市國資委認定的其他高風險業務。
《通知》要求,國有企業慎重選擇交易品種開展高風險業務,不輕易涉足不熟悉領域。并且企業不得將限制用途的銀行信貸資金、非銀行機構借款、證券募集資金直接或間接用于高風險業務。同時對于資產負債率高、經營虧損、現金流緊張和管理薄弱的企業,市國資委更是提出明確要求,不得開展高風險業務。《通知》還要求,從事金融衍生業務的企業,應審慎運用金融衍生工具,不得盲從,防止被誘惑和誤導等。
首次涉高風險業務需報批
市國資委有關人士昨日向記者介紹,根據目前的管理辦法,企業從事高風險業務,應當根據企業管理制度報董事會或總經理辦公會等類似決策機構批準。決策機構要對選擇的交易品種、確定套期保值額度與期限、單筆交易止損限額以及不同級別人員的業務權限等內容進行認真審核。對于國家規定必須經有關部門批準許可的業務,應得到有關部門事先批準。市屬國有重點企業應當確定專門機構、專業人員對從事的高風險業務進行集中統一管理。
對于首次涉足的企業,則必須先報市國資委批準。“這主要避免盲目投資,另一方面,多重審核也可降低風險。”相關人士表示,在展開高風險投資業務后,將建立定期報備制度,實施風險業務動態監測。
延伸
市屬國企每年一“大考”
昨日,記者還從市國資委了解到,《重慶市市屬國有重點企業綜合績效評價管理暫行辦法》已于近日出爐。根據該辦法,每年市國資委將通過第三方中介對國企包括盈利能力、資產質量、債務風險等整體狀況進行考察,成績將關系到國企負責人的獎懲任免。據了解,綜合績效評價主要包括財務以及管理兩個方面。其中,財務評價主要指對企業一定期間的盈利能力、資產質量、債務風險和經營增長四個方面進行定量對比分析和評判。管理績效定性評價是指在企業財務績效定量評價的基礎上,通過采取專家評議的方式,對企業一定期間的經營管理水平進行定性分析與綜合評判。
專家觀點
國企應更關注國計民生
“國有資產的價值屬性決定了其不宜過多進行高風險投資。”重慶大學教授曾國平認為,市國資委嚴控國企高風險投資,符合國有資產先保值再增值這一根本原則。資產是全體人民的,資金安全放在第一位;第二,雖然在市場經濟中發展,國有企業成長迅速,但是在高風險行業,期貨、信貸等行業,受國際金融環境影響太大,大起大落,必須有嚴格的管控,方能進行投資。同時,國有企業本身市場經濟屬性不太充分,應該專注國計民生方面的投資。
此外,也有專家認為,在高風險投資行業,國企的優勢并不明顯。中投顧問宏觀經濟研究員白朋鳴認為,大型企業希望通過展開多元化經營為企業賺得更多利潤。但由于跨行業、跨地域等主客觀因素制約,欠缺決策靈活性,大大制約了其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缺乏應對高風險能力。
“民營經濟自主較強、決策效率高,與之相比,國企受限于體制等原因,涉足高風險領域時一定程度上缺乏競爭優勢。”曾國平指出,高風險投資行業尤其是資本運作行業,往往需要尖端人才,但與行業水平相比,不少國企的收入相對較低,很難吸引這類人才。他同時建議,政府在進行投資規劃時,可根據不同市場主體,進行“功能分區”來實現產業布局。讓國有、民營、外資,在不同的領域通過各自的優勢來實現投資效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