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能質量治理應重視綜合施策
電能質量的好與壞,關系著廣大企業的生產質量,也關系著各種高精尖設備的良好運行,更關系著億萬群眾的用電水平。近日,北京智中能源互聯網研究院首席科學家曹軍威說:“目前我國電能質量治理存在機制、管理以及標準規范缺失;重監測輕分析;綜合治理措施不足等問題,再往后工作中,尤其應該重視綜合治理、綜合施策。”
隨著近些年來我國電力事業的快速發展,裝機容量的大幅度提升,供需矛盾逐漸不再是電力系統發展的主要矛盾。電網中非線性負載、沖擊性負載和不對稱性負載不斷增加,同時,信息時代各種精密、敏感的生產設備對傳統的電網電能質量提出了更高要求,這些都使得電能質量成為日益凸顯的問題。
當前國外的電能質量治理工作,從調研監測、高級分析、裝置研制、效果評估等電能質量綜合治理相關的各個環節建設都比較完善。我國電能質量相關學術研究也進行了很多年,但尚不能在電網公司或產業主體形成系統化的工作機制。
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用電負荷結構發生了重大變化,諸如半導體整流器、晶閘管調壓及變頻調整裝置、煉鋼電弧爐、電氣化鐵路和新型家用電器等負荷迅速發展,其非線性、沖擊性以及不平衡的用電特性,對電能質量造成了嚴重的“污染”,帶來了一系列新的電能質量問題,如脈沖暫態、電壓暫升、電壓暫降和瞬時供電中斷等。與穩態電能質量問題相比,這類電能質量問題發生更隨機,持續時間更短,稱之為動態電能質量問題。
目前存在的問題主要有三方面。
一是機制、管理以及標準規范的缺失。
雖然電能質量問題的治理是一個涉及到電網、用戶等多方的綜合治理和協作治理過程,電網公司的確在其中起到核心作用。目前電網公司在電能質量相關工作還沒有形成行之有效、統一明確的管理架構,往往需要從客戶服務、生產計劃、技術研發等多方面協調配合。
從中國電能質量標準制定、修訂過程及內容看,2000年以后基本參考IEC相關標準,但修訂速度較慢,涉及到區域電能質量分析與評估等方面的內容缺乏細致統一的技術規范,尚未形成可以指導實際操作的規范,使得問題的界定和評估沒有可操作的指引,增加了電能質量綜合治理的落實難度。
二是重監測輕分析。
目前國內有部分電力公司已陸續開始了電能質量監測系統的建設,有的已初具規模。目前各類電能質量監測系統基本都能較好地實現基礎電能質量數據的存儲、展現和初步分析等功能,主要功能為巡檢、遠程操作、數據查詢分析、報表統計等,缺乏基于數據挖掘功能支撐的高級分析應用。在配網側安裝的電壓質量監測儀等終端,雖然能夠監測電能質量,但信息存儲在終端中,不能與主網的監測系統有效集成。在用戶側對于重要敏感負荷沒有進行有效的監測,電能質量事件主要依靠客戶投訴來處理。
針對海量暫穩態監測數據的高級分析應用方面尚有欠缺,對電網運行分析的指導性作用較為有限,難以在事故分析、風險評估中發揮更大作用。整體而言,針對電能質量大數據分析技術研究還不夠深入,實用性的高級分析缺乏在線實時數據和計算的支撐,阻礙了電能質量高級應用的發展。
三是綜合治理措施不足。
在推動新型電力電子技術在配電網中應用以提高電網供電質量,實現重要區域和用戶電能質量問題綜合治理方面,電網公司尚未形成有效工作機制,不能及時與用戶良好互動。
目前電能質量治理主要有兩套方案配合使用。一是區域電能質量綜合治理,在電能質量事件頻發和敏感用戶集中的區域,通過集中方案治理,提升整個區域的電能質量水平。另一方案是對敏感用戶定制綜合治理方案,統一解決諧波污染、無功功率、三相不平衡、電壓波動、閃變、暫升、暫降等多種電能質量問題。兩種方式可以相互配合,形成既經濟又高效的差異化解決方案。
同時,電能質量綜合治理還應充分利用相關技術手段,采用電能質量監測、紀錄、分析裝置及系統;改善電能質量的咨詢、評估、改進設計機構,提出綜合治理方案;改善電能質量裝備系列,如普通UPS電源及具有動態補償功能的新一代UPS電源、具有動態補償功能的新一代穩壓電源、動態電能質量控制器系列產品;按不同電能質量供電的分配、投切、計價系統及裝置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