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局:電力輔助服務補償將會實現全覆蓋
國家能源局近日印發《完善電力輔助服務補償(市場)機制工作方案》提出,實現電力輔助服務補償項目全覆蓋,鼓勵采用競爭方式確定電力輔助服務承擔機組,鼓勵儲能設備、需求側資源參與提供電力輔助服務,允許第三方參與提供電力輔助服務。
電力市場輔助服務是指為維護電力系統的安全穩定運行,保證電能質量,除正常電能生產、輸送、使用外,由發電企業、電網經營企業和電力用戶提供的服務。為保障電力系統安全、穩定、優質、經濟運行,保證電能質量,規范電力輔助服務管理,原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于2006年11月印發《并網發電廠輔助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目前,電力輔助服務補償機制除西藏尚未建立外,在全國范圍內基本建成,運行效果普遍較好,為進一步推進電力市場建設奠定了基礎。
“當前,我國電力供應能力總體富余,煤電機組利用小時數呈逐步下降趨勢,局部地區棄風、棄光、棄水、限核和系統調峰、供暖季電熱矛盾等問題突出,現行電力輔助服務補償辦法的部分內容已經難以適應實際需要,亟需進一步完善和深化電力輔助服務補償(市場)機制。”國家能源局有關負責人表示。
為此,《方案》強調,要實現電力輔助服務補償項目全覆蓋,《并網發電廠輔助服務管理暫行辦法》中規定的項目應全部納入電力輔助服務補償范圍。部分地區自動發電控制、調峰等服務未進行補償的,要補充完善區域并網發電廠輔助服務管理實施細則相關規則條款,并切實落實到生產運行中。
《方案》指出,要實現省級及以上電力調度機構調度的發電機組全部納入電力輔助服務管理范圍。部分地區未將核電、熱電聯產、水電、風電、光伏發電等發電機組納入電力輔助服務管理范圍或不同類型機組分立賬戶的,要完善相關內容、落實規則、加強監管,促進各種類型發電機組在同一平臺公平承擔電力輔助服務義務。
此外,要鼓勵采用競爭方式確定電力輔助服務承擔機組。電網企業根據系統運行需要,確定自動發電控制、備用、黑啟動等服務總需求量,發電企業通過競價的方式提供輔助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