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市場若干問題解決方式研究
電力體制改革,有利于電力行業發展,市場繁榮規范,普及使用先進技術,精簡機構,降低管理運行成本,實現利益的公平公正分配,為國家經濟發展、電力生產者和使用者服務,使設立中央直屬企業不能只以營利為目的,而要更多的承擔社會責任,平衡各方利益,讓政府放心、社會公平、人民滿意。現就當前政府主導的電網公司與發電企業執行交易中、以及與消費者之間存在的問題提供大家商研,以利于完善。
一、電力調度與可再生清潔能源全額上網問題
電力市場的電力調度權一頭聯系著電網的安全運行,而另一頭也聯系著電力生產者與使用者的生存命運。
我國現行由國家電網公司、南方電網公司兩大央企壟斷經營,自2000年電力體制改革到目前十多年時間經營來看,不管從電力的生產者和使用者都損失慘重,人為的造成可再生清潔電能得不到全額上網、云南棄水、北方風電棄風、太陽能棄光現象嚴重,企業和居民用電得不到保證,兩大電網的電能得不到合理協調,大量燃煤電能不該上網的上了,而大量的該上網的可再生清潔電能卻上不了網。2006年,國家八部委已聯合發文,水電全額上網、同網同價,至今仍是一紙空文,其詳情難以言表。
解決建議:從國家宏觀電網安全運行、可再生清潔電能優先利用、經濟合理、政令暢通等要素而行,應取消南方電網公司調度權,并入國家電網公司(或另行設立國家電力調度中心),這樣就能有效避免因利益等因素造成二大電網公司矛盾與嚴重的本位現象,確保電力調度政令暢通。
電力生產企業的上網電能調度應嚴格按照國家產業政策依次進行,在電力供應正常情況下,要保證工商企業、城市、居民、農村農民等用電者正常按需用電。
發電企業的上網調度情況和用電者的使用情況都要及時向社會公開,促使其公正、公平、合理。
二、發電企業的上網價格問題(略)
(詳見《電力決策與輿情參考》第2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