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將全面清理取消高耗能行業電價優惠政策 加速淘汰落后產能
7月2日,國家發改委發布《關于創新和完善促進綠色發展價格機制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指出,我國要完善差別化電價政策。全面清理取消對高耗能行業的優待類電價以及其他各種不合理價格優惠政策。嚴格落實鐵合金、電石、燒堿、水泥、鋼鐵、黃磷、鋅冶煉等7個行業的差別電價政策,淘汰類和限制類企業用電
(含市場化交易電量)
實行更高價格。各地應及時評估差別電價、階梯電價政策執行效果,可根據實際需要擴大差別電價、階梯電價執行行業范圍,提高加價標準,促進相關行業加大技術改造力度、提高能效水平、加速淘汰落后產能。
據悉,在高耗能領域中,燃煤發電機組的環保電價政策是用價格政策來促進綠色清潔發展的經典案例。國家發改委價格司司長岳修虎表示,我國發電量當中有70%是燃煤發電,降低燃煤機組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煙粉塵等污染物排放,是促進空氣質量改善的重要途徑。“2004年以來,國家發改委先后出臺了支持脫硫脫硝除塵、超低排放改造等環保電價政策。對實施脫硫脫硝除塵改造機組電價,每度電加價2.7分。對實施超低排放改造的新機組增加5厘錢,老機組增加1分錢。”據環保部門統計,燃煤機組的超低排放和節能改造帶來了較好效果,在全國主要污染物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煙粉塵的排放總量分別降低了22%、25%和11%。二氧化硫的排放從2005年的每度電6.36克降低到0.39克,氮氧化物的排放從2005年的每度電3.62克/度,下降到0.36克/度。
資料顯示,2004年國家發改委對鋼鐵等八大類高耗能行業區分允許鼓勵類、限制類和淘汰類執行差別電價政策。發展到2007年,全國除西藏外的3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都實行了差別電價政策。實施范圍從原來的6個行業擴大到鋼鐵、水泥等8大高耗能行業,這些行業的能耗占到我國工業總能耗的70%。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出臺了支持燃煤機組超低排放改造、北方地區清潔供暖價格政策,對高耗能、高污染、產能嚴重過剩行業用電實行差別化電價政策,全面推行居民用電、用水、用氣階梯價格制度,并出臺獎懲結合的環保電價和收費政策。
而去年國家發改委、工信部聯合出臺《關于運用價格手段促進鋼鐵行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列入《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修正)》鋼鐵行業限制類、淘汰類裝置所屬企業生產用電繼續執行差別電價,在現行目錄銷售電價或市場交易電價基礎上實行加價。其中淘汰類由每千瓦時加價0.3元提高至每千瓦時加價0.5元;限制類繼續維持每千瓦時加價0.1元;未按期完成化解過剩產能實施方案中化解任務的鋼鐵企業電價參照淘汰類每千瓦時加價0.5元執行。《通知》規定,對執行差別電價政策以外的鋼鐵企業,以《粗鋼生產主要工序單位產品能源消耗限額》為標準,按工序能耗推行階梯電價政策。而各地可結合實際情況在規定基礎上進一步加大差別電價、階梯電價實施力度,提高加價標準。
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曾表示,實行差別電價政策,目的是利用價格杠桿的作用來抑制高耗能產業盲目發展,進而達到產業升級和結構調整。“用差別電價、階梯電價等價格手段能有效促進高耗能行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促進高耗能企業實施節能降耗技術改造,加快淘汰落后生產能力,提高高耗能企業整體技術裝備水平和競爭能力,化解行業過剩產能。”業內人士也介紹,全面清理取消對高耗能行業電價優惠政策,也就意味著的在某種程度上對這些行業電價加價,將更有利于與上述行業轉型升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