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好!五省市強調降電價成果真正惠及終端用戶
7月31日,上海市物價局發文開展清理規范電網和轉供電環節收費專項檢查,這是自7月初發改委出臺《關于清理規范電網和轉供電環節收費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文件后第5個采取相關行動的省市。其他4個省份分別是河南、甘肅、四川、陜西,而山東、廣東、江蘇三大電力消費大省卻暫時沒有動作。
近年來,降低企業成本是我國經濟工作的重要任務之一,而降成本很重要的一項就是降低電力價格。為進一步降低企業負擔,切實把《政府工作報告》關于一般工商業電價平均降低10%的要求落實到位,發改委已下發多個文件。先是4月份《關于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有關事項的通知》,再有5月份《關于電力行業增值稅稅率調整相應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的通知》,加上最近的《關于利用擴大跨省區電力交易規模等措施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有關事項的通知》,可以說是完成了一般工商業電價四個月“三連降”。
有政策發布就涉及到落地問題,國家部署了多項降價措施,但存在未得到有效傳遞和落實、降價成果沒有真正惠及終端用戶的問題。一般工商業電價平均降低10%是《政府工作報告》的明確要求,是必須堅決完成好的重大任務,因此才有了《通知》的發布。
《通知》主要提出3點要求:
1.取消電網企業部分壟斷性服務收費項目。
2.全面清理規范轉供電環節不合理加價行為。
3.加快落實已出臺的電網清費政策。
與之前降電價的情況相似,《通知》一經發布就得到了地方主管部門的響應。
一周之后河南首先采取行動開展清理規范電網和轉供電環節收費工作,并特別提出產業園區經營的園區電網,可自愿選擇移交電網企業直接供電或改制為增量配電網。
甘肅緊隨其后做出反應,在通知中特別明確不具備直接供電條件,繼續實行轉供電的,轉供電主體要將2018年以來的降價政策措施,特別是已出臺的一般工商業電價每千瓦時降低3.59分錢全部傳導到終端用戶;同樣提出產業園區經營的園區電網,可自愿選擇移交電網企業直接供電或改制為增量配電網。
接下來四川發布的文件在費用收取方面更加有規可依更加詳細了,提出:轉供電經營者,應按照轉供用戶每月電量,以及所公布的轉供電用戶電價和線損計算辦法,計算收取電費。線損可計入物業管理費,也可隨電費一并收取,其中隨電費收取的線損,線損率最高不應超過10%,且需在發票上單列表示,并至少每個季度向轉供電用戶公示一次計算過程。并附上非電網企業轉供用戶電價及線損計算辦法,可以說是很貼心了。不過并沒有提到產業園區經營的園區電網,可自愿選擇移交電網企業直接供電或改制為增量配電網。
等到陜西發文時又新提出了“今后遇國家和陜西省調整一般工商業目錄銷售電價,轉供電主體應及時按照目錄電價調整水平,同步調整終端用戶銷售電價,并重新核算共用設施用電和損耗電費調整標準。”的要求。更嚴肅提出:繼續實行轉供電的,轉供電主體要自2018年8月1日起,將今年以來國家和陜西省出臺的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政策全部等額傳導給終端用戶,不得截留政策降價紅利,并在此基礎上按照國家和陜西省政策要求,利用3個月過渡期對轉供電加價收費行為開展自查自糾,修訂完善合同內容,重新規范清算電價和收費行為。同時提出產業園區經營的園區內電網,可選擇移交電網企業直接供電或改制為增量配電網,禁止在四川省目錄銷售電價之外加收其他費用。
接著就是最近上海發文開展清理規范電網和轉供電環節收費專項檢查,檢查對于具備一戶一表改造條件的、自愿移交市電網企業直接供電或改制為增量配電網的相關實施計劃與具體工作方案。
小編注意到所有文件中都對工作完成時效做出了較高要求。
河南要求將工作情況于7月27日前上報;甘肅要求8月20日上報;四川要求8月底前落實到位;陜西要求自8月1日起,將今年以來國家和陜西省出臺的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政策全部等額傳導給終端用戶,也就是說8月前要完成工作;上海要求8月17日前報送工作情況。
另外,除了四川省發布的是征求意見稿之外,其他4個省市發布的都是正式文件。
降電價是一件惠及廣大電力用戶的好事,但紅利僅停留在政策層面并沒有真正落地、降價成果沒有真正惠及終端用戶這樣的問題大量存在。這5個省市為改善現狀起了良好的開端,尤其是陜西省,為增強一般工商業電價收取的透明度作出明文要求,并不是空泛響應。為這5個省市點贊!